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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2-01-12 | 點閱數: 306

一、依據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10114日住福利字1010300083號函辦理。

二、為嘉惠全國公教人員,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與全台62家業者(如附件)繼續合作辦理「公教人員特約飯店」方案,提供各項優惠服務,特約期間自10111日至1011231日為期1年。

三、本案適用對象為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公教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同行眷屬,憑各機關學校服務證(退休證明),享有本項優惠方案,相關資訊可至住福會「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站(http:eserver.hwc.gov.tw/)查詢。

四、「公教人員特約飯店」名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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