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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2-01-12 | 點閱數: 65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1110日南市教小()1010894752號函辦理。

二、修訂「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原「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補充規定」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旨揭要點請逕至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4680&ctNode=281&mp=2&idPath=276_281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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