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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於101年1月3日發布修正
訪客
-
人事室
| 2012-01-31 | 點閱數: 277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業經考試院
民國
101
年
1
月
3
日
考臺組
?
一字第
10100000841
號令發布修正,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詳如附件請參閱。
1)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修正1010103.pdf
2) 市府函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修正1010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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