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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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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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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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1月31日第15875號公告辦理。
二、玆有民眾向市府反映本市新營區之國中、小行政人員、職員、事務助理(技工、工友)等於寒假期間未正常出勤,各校亦未落實勤惰管理,有怠忽職守之情事。
三、請本校行政人員(含各主任、各組長、營養師、護理師、幹事、人事、會計、約僱人員及技工工友)於寒假間務必維持良好辦公秩序及紀律,確實督導管制人員出退勤,如需請假請務必落實職務代理機制,教育局將於近期派員前往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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