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3月1日總處給字第1010026686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業經行政院核定自本年2月6日施行,原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同時裁併,公務福利e化平台業務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接辦,並經檢討修正相關內容後,於101年2月24日重新上線(http://eserver.dgpa.gov.tw/),歡迎同仁多加利用。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3月1日總處給字第1010026686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業經行政院核定自本年2月6日施行,原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同時裁併,公務福利e化平台業務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接辦,並經檢討修正相關內容後,於101年2月24日重新上線(http://eserver.dgpa.gov.tw/),歡迎同仁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