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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2-03-25 | 點閱數: 302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1312日府授人給字第10131266500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未婚公教人員互動與異性認識之機會,本年度臺北市政府特規劃1日聯誼活動4梯次、21夜聯誼活動1梯次,合計5梯次(詳如活動行程表),歡迎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另為鼓勵因參加本活動締結良緣佳偶,援例由臺北市政府分別致贈因參加本活動而締結良緣佳偶之第一對佳偶結婚禮金(或禮券)6,000元,而第24對致贈結婚禮金(或禮券)3,600元。

三、有意報名參加之同仁請於101330日前將報名表傳真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額滿或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人員經臺北市政府審核錄取者,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繳費,請於接獲錄取通知5日內持「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辦理各項活動繳款書」至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各分行辦理繳款,並請將繳款書第二聯傳真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傳真電話:02-27596002)。

五、參加人員繳費後,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出席者,應按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於活動日前10天(不含活動日)告知,方得予全額退費;如逾期告知者依定型化契約酌扣當梯次行政手續費,且不得私自覓人代理參加。

六、臺北市政府彙整錄取名單後送交承辦廠商一又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於活動前一週以電話、簡訊及EMAIL通知,錄取者請留意手機及EMAIL信箱。(請參加人員務必詳填報名表,以便即時連絡,如因未填寫致無法參加者請自行負責)。

七、活動相關資訊、報名表件請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dop.taipei.gov.tw/)熱門服務/未婚聯誼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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