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以下簡稱高雄高分檢)101年3月29日高分檢玲文字第1011000049號函辦理。 二、核心價值:希望透過各項歷史與現代文物的展現,讓民眾瞭解檢察官這個工作,並希望能夠藉由展覽,拉近與民眾的距離,提昇民眾對檢察機關的信賴。 三、展覽期間:101年4月16日至101年5月2日上午。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四、展出地點:高雄市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圓形中庭。 五、展期中參觀之公務員於不同日期前往參觀者,均給予2小時學習時數。各機關配合文康活動前往參觀,若集體參觀請造冊(機關、團體名稱、參觀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以便高雄高分檢人事室登錄學習時數之作業,並歡迎預約俾便安排導覽人員作解說(機關團體預約單如附件)。 六、定時導覽:每日10:00、11:00、14:00、16:00等四場。 七、本文物展簡介摺頁,已另建置於高雄高分檢外部網站(http://www.ksh.moj.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 八、高雄高分檢聯絡人:文書科長黃絹琇(預約電話:文書科07-5524111分機469或07-5533706)、電子信箱:jane@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