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1年5月9日府人企字第1010384054號函辦理。 二、原臺南市政府98年5月12日訂定之「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自100年4月11日停止適用。
一、依據本府101年5月9日府人企字第1010384054號函辦理。
二、原臺南市政府98年5月12日訂定之「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自100年4月1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