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依約承作至101年6月30日止,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該銀行再度獲選,賡續辦理至104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詳如附件請參閱。 二、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一)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二)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345%(目前為年息1.720%)。 (三)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 (四)貸款額度:借款人加計其他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五)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逾新臺幣80萬元者,應自行覓妥1位一般保證人,該保證人須由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由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書)且符合授信標準之人員擔任,並負一般保證責任。 三、辦理方式:請洽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各分行辦理,查詢網址:http://www.tbb.com.tw/,洽詢電話:0800-00-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