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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2-10-29 | 點閱數: 416

 

一、 依據:
    (一)臺南市 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總體計畫。
    (二) 101 年 9 月 4 日南市教小(二)字第 1010712642 號函。
二、目的:
    為因應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結合閱讀活動,充分發揮親子間創
    造力及增進親子情誼,達到終身學習及建立學習型家庭之效果,
    達成以學生為本位的教育改革目標。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下營區下營國民小學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學生及家長,以家庭為單位,人數不拘;
              各校自由報名參加。
七、比賽時間:一組 5 分鐘為限,現場以按鈴方式提醒時間,超過 5 分 30 秒或不足 4 分 30 秒,每半分鐘扣 0.5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八、故事稿規格:
(一)以 A4 紙張直式橫寫, 14 號字,標楷體,單行間距。邊界上下左右皆設定為 2cm 。
(二)文稿須以電腦打字,雙面列印, 1 式 4 份。
九、比賽時間: 10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起,請各參
    賽隊伍於當日上午 8 時至 8 時 30 分完成報到。
十、比賽地點:下營國小視聽教室(學校地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 2 
    段 72 號)
十一、評分標準:
    (一)故事內容   20%
    (二)親子默契   30%
    (三)整體表現(含語調、儀態、肢體動作、服裝) 40%
    (四)創意       10%
     ※表演形式不拘,可說、可唱、可演,可製作輔助道具,道具僅以
       輔助為原則,不列入計分。
十二、獎勵:
(一)第一名 1 組:頒發獎品與獎狀。
(二)第二名 2 組:頒發獎品與獎狀。
(三)第三名 3 組:頒發獎品與獎狀。
(四)入選 10 組:頒發獎品與獎狀。
   (五)以上獎項敘獎人員依報名表為準。
十三、評選方式:邀請學者及實務工作的專家進行評審。
十四、榮獲前 3 名之隊伍必須配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活動發表會表演。
十五、欲參加者請於 11 月 05 日起至 11 月 09 日止,將報名表(如附件)及故事稿紙本逕寄下營國小教務處(學校地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 2 段 72 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親子說故事比賽。並請將故事稿檔案寄至教學組洪暘竣老師的信箱:enihpares@tn.edu.tw寄件後三日內若無收到回信,煩請電話確認。電話:(06)6892181#113 網路電話: 199010
十六、承辦本項活動績效良好相關人員,依權責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十七、本計畫經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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