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教育會99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本校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受理申請。
2.申請資格:
(1)入會兩年以上且已繳交捐款200元(含)以上之現任會員。
(2)子女學業成績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智育平均80分以上
◎操行德育80分以上
◎體育70分以上
3.本校申請期限:請於99年9月15日(星期三)前檢附以下證件至人事室彙辦,俾利送北區教育會初審,再層轉本市教育會複審:
(1)填具申請書並簽章(申請表請至人事室索取)。
(2)9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加蓋原學校教務處印戳,或成績證明書(須註明有關學科成績)。
(3)申請人子女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若無身分證請用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