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教人員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8.25%(現行7.15%)。 二、全民健康保險自102年1月1日起以俸(薪)給總額申報投保金額(不含導師費及特教津貼),費率調整為4.91%(現行5.17%)。
一、公教人員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8.25%(現行7.15%)。
二、全民健康保險自102年1月1日起以俸(薪)給總額申報投保金額(不含導師費及特教津貼),費率調整為4.91%(現行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