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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1-04 | 點閱數: 206

轉知教育局102/01/03公告編號30733,標題:轉知「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六條修正案

 

一、依據教育部1011225日臺人()字第1010244755F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為第六條第二項,除文字酌作修正外,並調整為學校核准教師進修時之審酌順序。

三、檢附原函影本、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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