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02年1月22日以院授人培揆字第1020021496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名稱並修正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其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檔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