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16 日以台參字第 0990155887C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