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為促進所屬機關學校自主研究風氣,每年度依作業要點規定,除對於經初審、複審為績優自行研究報告者給予獎金或行政獎勵外,並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表揚研究人員,歡迎本校各處室或各同仁於本(102)年4月3日前踴躍提報102年度自行研究計畫,詳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