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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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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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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102年4月1日公告編號34039,標題:轉知考試院民國102年3月12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相關條文
一、依據市府102年3月21日府人考字第1020208709號函辦理。
二、本辦法原名稱「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鑒於其規範之內涵為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相關事宜及實施措施,為期名實相符,爰修正為旨揭名稱。
三、本次修正重點詳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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