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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4-21 | 點閱數: 389

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自102419日發布日起生效,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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