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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7-07 | 點閱數: 312

轉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司法院於102617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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