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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7-13 | 點閱數: 319

轉知市府教育局函釋關於所詢教師檢具碩士學歷申請改敘,審查結果原私立學校職前年資不予採計,前經原任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誤(溢)提部分可否免予追溯撤銷案,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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