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修正條文,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8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10251E號辦理。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2011025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陳怡君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28)。
轉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修正條文,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8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10251E號辦理。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2011025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陳怡君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