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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8-21 | 點閱數: 250

轉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修正條文,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教育部10281日臺教人()字第1020110251E號辦理。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281日以臺教人()字第102011025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陳怡君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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