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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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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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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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詳細申請資格和詳細辦法如附檔
1.非補助學生家庭生活,不會將助學金交由學生或交給學生家長,採實支實付核銷,學生必須購買學用品或用於午餐費.代收代辦費.書籍費.制服費.校外教學.學校課輔費....拿相關收據或發票(註明統一編號)申請。
2.不接受已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之學生。
3.每月 600 元,為期一年,共 7200 元,申請日期至 10.29(五),有需要的老師可洽教務處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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