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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3-09-30 | 點閱數: 219

說明:
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業於 101 年 4 月 23 日以南市教中(一)字第 1010336337 號函發布,為應教育部「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發布實施,爰修正部分內容,主要修正如下:
(一)志願選填由 2 校多志願提高至 5 校多志願。
(二)取消各高中職端可就超額比序項目加權之規定,各高中職超額比序項目均相同。
(三)訂定統一之第一、二階段免試入學作業超額比序同分比序順序。
(四)訂定國中教育會考加註標示比序方式。
二、相關訊息可至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http://12basic.tn.edu.tw)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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