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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3-10-14 | 點閱數: 289

102 年教學演示競賽活動辦法

一.依據 102 年 9 月 30 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教大師培字第 1020390301 號函辦理

二.出席人員請依規定核予公(差)假,檢附相關公文及計畫各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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