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2年11月28日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藝視字第1020003981號函辦理。二、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啟發學習藝術興趣,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三、103年度徵選活動,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為國小組(低、中、高年級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03年3月1日起收件至103年4月15日截(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2款報名表檔案格式(word檔及pdf檔)請依需求擇一使用。四、又,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