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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12-13 | 點閱數: 266

轉知「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要點」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遴選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1021211日以公訓字第1022161034號令廢止在案,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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