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30
:::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2-06 | 點閱數: 268

轉知「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129日以臺教人()字第102017054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詳如附件請參閱。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