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臺南市大光國小
:::
主選單
站長工具箱
維修通報
網站地圖
嵌入區塊模組
場地預約
榮譽榜
課表
學生作業繳交
課後照顧報名
班級報名
網站計數器
作業上傳展示
快速登入
萬用表單
好站連結
行事曆
學學成語
本站消息
午餐資訊
教師常用選單
場地預約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103年度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受訓期間,比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分類之第一類人員參加健保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4-15 | 點閱數: 288
轉知 103
年度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依法接受訓練期間,比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分類之第一類人員(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詳如附件請參閱。
1) 市府函103年度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受訓期間比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分類之第一類人員參加全民健康保險.pdf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