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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5-06-08 | 點閱數: 263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4 年 5 月 8 日台內戶字第 10412016783 號函辦理。
二、自然人憑證可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需用機關(構)收到民眾之電子戶籍謄本時,得於上開網站之「電子戶籍謄本驗證作業」,開啟欲驗證之電子文件檔案,或輸入謄本檢查號查驗(網址:https://www.ris.gov.tw/webapply/185),確認該電子戶籍謄本之真實性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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