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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5-09-07 | 點閱數: 379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4 年度推動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本土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報名期程: 10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至 104 年 10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
三、競賽日期與地點: 10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六)至 10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日),於北區大港國小辦理。
四、實施方式:

1.分國中、國小兩組,以台語、客語、英語等 3 種語言別,分別競賽。各參賽隊伍於比賽全程中,限以使用該報名組別語言表演。
 2.國小每校各語言組以報 2 隊為限,即各校最多可報名 3 語言組共 6 隊。國中 24 班以下學校各語言組以報 2 隊為限, 25 班以上學校各語言組最多以報 4 隊為限。
 3.於報名截止後,承辦學校彙整各組資料,公告報名隊伍及抽籤日期,請各校屆時務必派員到場抽籤並聽取重要訊息。未到場學校,由承辦學校代抽,各參賽學校不得有異議。
 4.每隊上場時間 4~5 分鐘,不足或超過時間,將予以扣分。
 5.競賽當天,各組上場得預先拍攝導覽地點之照片,以電腦軟體編輯成幻燈片播放模式(不配字幕、不加轉場特效)輔助解說,唯此部份不列入計分。競賽現場統一以【Windows 相片檢視器】軟體放映。
  6.競賽評分項目:創意特色 20%、聲調 20%、正確性 30%、流暢度 30%(肢體語言、互動、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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