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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6-01-13 | 點閱數: 19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 月 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157366 號函辦理。

   二、參與對象:

1、 104 年度參與偏鄉教育創新發展方案之學校。

2、 104 年度輔導偏鄉教育創新發展方案學校之計畫團隊。

3、關注偏鄉教育或對各計畫有興趣之校長、主任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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