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30
:::
訪客 - 教務處 | 2016-04-26 | 點閱數: 14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43734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參加教育部 105 年度閩南語及客家語中高級以上之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不論通過與否,皆補助相關報名費用(通過者全額補助、未通過者部分補助)。
三、請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踴躍參與 105 年度教育部本土語言能力認證。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