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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6-05-13 | 點閱數: 16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10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5006446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一律採電子郵件方式收件,請將投稿作品傳送至活動專屬信箱: hakka_2016@mail.naer.edu.tw 。
三、檢附活動徵稿細則,其他相關訊息刊登於活動網頁: http://hakkaessay.naer.edu.tw/,請逕行轉知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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