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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0-12-15 | 點閱數: 510

1.檢送「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100年度各醫院辦理公務人員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一覽表」,提供公教同仁自費參加健檢之參考,詳如附件。

2.重申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及教師自費參加健康檢查,准予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惟教師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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