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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輔導室 | 2016-10-05 | 點閱數: 31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0 月 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110235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師生踴躍收聽且加強宣導,以充實特殊教育相關知能,並協助公告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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