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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1-01-13 | 點閱數: 1263

1.增置專長教師不可併計年資請領年終獎金。

2.查教育局公告編號434462略以,依據人事行政局來電告知,991-7月曾擔任教育部專案之增置專長教師,9912月份若擔任各校按月或按日之代理教師,依據「99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第16點,是類人員為就業措施進用人員,故不可併計年資請領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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