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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輔導室 | 2017-04-17 | 點閱數: 311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年 4 月 13 日師大特教字第 1061008520 號函辦理。
二、檢附研習課程表乙份,研習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並請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之大專特教研習選擇欲參與場次與報名(網址: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三、請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與會,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謝欣妤助理,電話: 02-77345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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