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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8-07-14 | 點閱數: 1245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07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市107年度(以下同)語文競賽辦理方式如下:

()校內賽:由各校自行公開辦理。

()分區預賽:分北一區、北二區、南一區、南二區、高中學生組(南區、北區)辦理。

()全市決賽:分北區、南區辦理。

三、競賽日期、地點及報名方法: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報名日期:

()分區預賽:請於107719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772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及聲明(附件5)經核章後於107727(星期五)前郵寄(郵戳為憑)至各分區承辦學校。

()全市決賽:請於1078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781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於107815(星期三)前郵寄(郵戳為憑)至決賽承辦學校。

()本年度高中學生組,除符合本實施計畫五、()之規定外,均應依規定逐級參加分區預賽及全市決賽。

五、報名網址:另行公告。

六、各校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可參加社會組競賽。

七、旨揭實施計畫及相關競賽訊息,將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教育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請隨時注意相關公告,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八、另107年全國賽事先公布之篇目,得逕至http://140.111.14.123/Module/Home/Index.php (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網站)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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