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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1-06-28 | 點閱數: 568

 

查教育局公告編號6595本市100年第2階段校長遴選作業流程一案略以,依文中說明五規定,本校為第2階段出缺學校,需於71日前將校務發展會議紀錄書面116份送至教育局。遂於100/06/30上午學生休業式後召開校務會議,將校長人選建議名單一事,列入提案討論,可參考附件候用校長名單提報5名(按筆劃排列),亦需推派教職員工代表及家長代表。爰請本校教職員工及家長會代表踴躍出席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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