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有關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0年7月6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337%調整為年息1.417%,詳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