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9條所稱承攬政府業務之團體、個人,指該團體或個人僅以承攬政府機關(構)業務為業務範圍;至若該團體或個人之業務範圍包含承攬其他非政府機關(構)業務,則非屬上開所稱承攬業務之團體、個人,詳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