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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aty123 - 人事室 | 2010-07-19 | 點閱數: 631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9 年 5 月 28 日局考字第 0990062697 號書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請休假赴國外旅遊、開會,非因公性質,為免寬濫,並考量公私部門給假衡平性,旨揭事項仍請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請休假或事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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