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30
:::
訪客 - 人事室 | 2011-09-18 | 點閱數: 402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5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民國10097日會銜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參閱。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