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30
:::
訪客 - 人事室 | 2011-10-20 | 點閱數: 324

轉知教育局公告編號11836,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守「廉政規範」飲宴應酬規定,以維公務形象,其內容摘要如下:台北市立○○國小校長邢○○,日前涉及到不當場所,疑似喝花酒遭警方臨檢當場查獲,遭台北市長郝龍斌已批示「嚴懲」。邇來部分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本市部分學校行政教職同仁,屢有中午時間出外飲宴應酬,回校儀態不佳之情形。社會對校長、教師的期待極高,對校長的期待又更勝於教師,應避免不必要及中午上班時間之應酬,更不可出入不當場所,遵守「公務員廉政規定」。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