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以,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支(兼)領月退休(職)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之退休(職)人員,因國家情報工作法第24及第25條原因致喪失人身自由期間,其退休給與由其親屬代領一案,詳如附檔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