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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20 | 點閱數: 131
主旨:檢送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下稱退撫法)部分條文,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10 月 13 日部退三字第 111549347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二、旨揭修正條文經考試院 111 年 9 月 23 日考臺組貳二字第 11107000111 號令發布,依修正條文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除第 7 條之 1 、第 103 條及第 113 條分別自 110 年 1 月 1 日、 111 年 7 月 1 日及 108 年 8 月 23 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 111 年 9 月 25 日施行。 三、請依修正後條文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一)各服務機關辦理命令退休時,得依當事人意願不進行職業重建服務程序: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18 | 點閱數: 88
主旨: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疑義一案,詳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0 月 14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22140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宣導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18 | 點閱數: 83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將於 111 年 11 月 5 日(週六)上午 9 時假新營體育場內體育館辦理 2022「台南好生活 台南呷頭路」Part4 就業博覽會活動,活動當天有多樣「投履歷送好康」活動,如環保餐具、馬克杯、手機架等;此外現場還提供多樣免費貼心服務:如「職涯諮詢 履歷健檢」、「勞動法令諮詢」、「美髮水噹噹」等加值服務;當日還提供美食鍋進行抽獎,希望大家踴躍參加,詳洽: 06-6330820 。
訊息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14 | 點閱數: 120
主旨:為服務同仁,本府訂於本( 111 )年 12 月 7 日、 14 日分別於衛生局東興辦公室、永華市政中心舉辦多益測驗( TOEIC )團體施測,請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旨揭團體施測相關事項如下: (一)東興場次: 1、測驗日期: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 14 時至 16 時 30 分,並請於當日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2、測驗地點:本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 5 樓禮堂(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 3、報名期限: 111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11 月 14 日止。 4、考試通知單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發送通知考生,應考資訊自 11 月 30 日起開放查詢。 (二)永華場次: 1、測驗日期: 111 年 12... 觀看完整文章
訊息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12 | 點閱數: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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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11 | 點閱數: 56
考選部訊息: 112 年 2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社工師等考試自 111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3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11 | 點閱數: 50
主旨:有關「國宅貸款、 89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 94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及勞工住宅貸款」利率調整如內政部函文,檢附函文影本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內政部 111 年 10 月 5 日內授營財字第 1110817993 號函辦理。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06 | 點閱數: 82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1 年 9 月 29 日發布「邊境穩健開放,自 10 月 13 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 7 天自主防疫」,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出國請假規定,詳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0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10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訊息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05 | 點閱數: 148
一、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同仁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妥善因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時,請於事件發生起 3 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寫「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並於簽報機關首長、知會機關內協助辦理政風業務人員後,將登錄表電子檔回傳本室承辦人(x0928353@mail.tainan.gov.tw)。 三、如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之情況,於退還時應留存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俾保障同仁權益;另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 元)、與職務執行具利害關係者,且...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10-04 | 點閱數: 86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30 日以臺教人(四)字 1114202513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3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14202513D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宣導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30 | 點閱數: 94
如附檔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27 | 點閱數: 55
主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1 年 9 月 16 日考臺組貳一字第 1110010621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100022392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9 月 22 日部銓四字第 1115490764 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原函影本、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27 | 點閱數: 77
主旨:函轉教育部 111 年 9 月 21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0089077 號函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21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0089077 號函辦理。 二、檢送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請查照。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23 | 點閱數: 63
主旨:函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修正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19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34188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s ://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檢附本案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張維倫視察(聯絡電話: 02-87711029 )。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15 | 點閱數: 142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業經行政院 111 年 9 月 13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112001284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1 年 9 月 13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120012844 號函辦理,並檢附行政院發布令影本、原函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12 | 點閱數: 88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之申請費用補助事宜一案,詳如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1 年 9 月 8 日公訓字第 111216034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校內(須登入) 謝雅蘭 - 校內公告(須登入) | 2022-09-06 | 點閱數: 296
需登入,並限「校內教職員」等群組觀看
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05 | 點閱數: 82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相關事宜一案,詳如附銓敘部函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8 月 29 日部銓四字第 111548495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訊息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05 | 點閱數: 83
2022「台南好生活 台南呷頭路」Part3 就業博覽會,將在 9 月 17 日(六)上午 9 時於東區慈幼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辦理,活動當天有多樣「投履歷送好康」活動,如環保餐具、馬克杯、手機架等;此外現場還提供多樣免費貼心服務:如「職涯諮詢 履歷健檢」、「勞動法令諮詢」、「美髮水噹噹」等加值服務
訊息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2-09-02 | 點閱數: 111
一、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同仁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妥善因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上開廉政倫理事件時,請於事件發生起 3 日內(不包含事件發生當日),填寫「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並於簽報機關首長、知會政風機關(構)後,將登錄表電子檔回傳本室承辦人( x0928353@mail.tainan.gov.tw)。 三、如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之情況,於退還時應留存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俾保障同仁權益;另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 元)、與職務執行具利害關係者,且不排...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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