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南市文化國民小學回收廢電池回收競賽執行計畫書
(一)計畫緣起
隨著消費性產品發展的時代,導致乾電池使用需求與日俱增,而電池產品中含有對環境有害的汞及鎘, 未妥善回收將造成環境污染或經由生態循環累積於生物體內,在「逐步限汞、最終禁汞」的趨勢下,國際上許多國家已紛紛響應此理念,並對於含汞性商品最終處理措施進行嚴格管制工作,為從學校教育札根,加強學童廢乾電池回收知識及觀念,環保署自 91 學年度起即開始推動學校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期能藉由學生力量帶動家庭及生活圈的資源回收風氣。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文化國民小學學務處
(三)執行對象:全校各班師生
(四)辦理方式:
一、競賽時間:自 109年 6月日起至 11 月 30 日 止 區 分 為 上 下 學 期 , 108 學 年第二學期(下學期)及 108 學年第 1 學期(上學期 ,統計期間如下 :
1.108學年第二學期資料統計期間: 109 年 6 月 1 日-7 月 31 日
2.109學年第一學期資料統計期間: 109 年 9 月 1 日-11 月 30 日
二、競賽方式:
一、回收方式:
1.個人組:個人若集滿 10顆電池可自行於每周三每週三 (10:10~10 : 30)拿至學務處給環保小志工過磅登記累計(其他時間不回收)。
2.班級組:各班於班級內先行回收於電池回收桶,於每週三 (10:10~10: 30)拿至學務處給環保小志工過磅登記累計(其他時間不回收)。
二、競賽項目:
班級競賽組:採總重量(公斤),以全校各班級(一~六年級)為單位進行評比(可加入個人組的回收重量)。
(五)獎勵辦法:
一、個人組:
學生收集之電池不分大小,每 10顆可換取一張抽獎卷,定期於每個月抽一次獎。
二、班級組:
1.班上設置廢電池回收桶,每周電池回收日派學生至學務處進行重量統計,於學校網頁公布各班累積重量。
2.每學期依照各班回收總重量前三名於學期末給予獎勵金(不可少於 10公斤),提供班會使用。
個人組 |
每 10顆兌換一張摸彩卷,每個月定期抽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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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組(班級) |
第一名 |
獎勵金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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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獎勵金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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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獎勵金 300元 |
五、經費:由本校家長會費支應。
六、本辦法經 校長 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