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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琇珺 - 輔導處 | 2019-05-08 | 點閱數: 480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訂於本(108)71(星期一)3(星期三),假本市文賢國中辦理,參訓人員為本市近3年新進教師(含教甄及外縣市介聘至本市之教師,不含專輔教師),另校內教師未曾參加本案研習者之未具輔導知能者(E)請派員參訓,請轉知前開教師於108621(星期五)前至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219249)報名參加。

 

三、 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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