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111 年 4 月 26 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 3 天加上自主防疫 4 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規定詳如附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5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5591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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