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 8 條、第 13 條、第 17 條修正發布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62788D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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